摘要
职位数量: 2
招聘人数: 2
学历要求: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即将报名
截止日期: 2025-03-31
工作地点: 包头
公告详情
根据医院发展的实际情况,现面向院内招聘控制数人员,具体招聘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招聘2名控制数人员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人员;
3.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品行端正,实绩突出,群众公认的人员;
4.具有3年及以上在我院工作经历且现在为我院非在编在岗人员,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31日;
5.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等次的人员;
6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人员;
7.年龄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,即1985年01月31日(不含)之后出生的人员;
8.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。
(二)招聘人员学历条件
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。
(三)人员比例与分值占比
按照1:2的人员比例,进行笔试与面试程序,分值占比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,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(四舍五入)。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。成绩并列的,经加试后再按照,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。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。
(四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;
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4.受到诫勉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;
5.在我院工作期间,发生医疗事故,或被科室上交到人事科的人员;
6.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;
7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三、招聘流程
本次公开招聘医院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。招聘相关公告在内蒙古人才招考测评综合服务中心网站(http://www.nmzk.cn/)及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发布,报名及后续相关通知均在以上渠道发布,不再另行通知,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。
(一)报名
1.应聘者应填写《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院内招聘控制数管理应聘表》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。
报名时间:2025年3月24日-31日
资格初审截止时间:2025年4月2日
2.每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将报名材料交到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人事科。报名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或护照),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。
3.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,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学习经历(填写起止年月、就读学校、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);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(填写起止年月、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),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。学习、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,将不予审查通过。
4.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,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,取消其考试、聘用资格,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。
5.应聘人员要对照个人情况,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,避免造成应聘失败。
(二)资格初审
由第三方负责,具体审核内容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。资格审查通过后将进行电话通知,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。审核通过人员统一在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(东河院)小会议室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,领取后需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有误,无误签字领取,不得代领。
(三)笔试
笔试试题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,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能力,多维度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。笔试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,满分 100 分。笔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答题,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,按零分处理;应聘人员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)参加考试。
笔试时间:2025年4月3日
笔试地点: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滨河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
1.考生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,凭准考证、身份证对号入座,并将证件置于考桌左上角,以备核对。
2.考生入座后,监考员宣读考场纪律。考前5分钟当众出示密封的试卷袋,然后启封分发试卷指导考生在密封线内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。
3.考生迟到超过 30 分钟不得入场,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。考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考场,需经巡视员同意同时监考人员陪同,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须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。
(四)面试
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,每位应聘人员共需回答2道公共类试题;思考加答题时间为8分钟。面试试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基本专业知识。满分为100分,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,对不按要求作答的,按零分处理。
面试时间:2025年4月12日
面试地点: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滨河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
1.面试环节全程录像,考生在候考间内不得使用移动设备且全程不得相互交流,考生在候考间现场抽取考号,考生进入面试间后只报考号,考生简历姓名等信息全部覆盖,面试全程不透露个人信息,违反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。面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,取平均分并保留两位小数为最终面试成绩。
2.面试着装要求:
(1)上装着白色商务衬衫,衣服质料不能太透亮,着装应整洁得体,不得奇装异服;
(2)下装着黑色西服长裤,不得过于休闲;
(3)应聘人员需穿黑色平底鞋,鞋子不得有任何配饰;
(4)女士长发需扎起,妆容自然,妆发不得过于张扬,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及带有明显标志性饰品;
(5)如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取消面试成绩则由个人承担。
(五)体检
1.体检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,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。
2.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[2015]1号)、体检操作手册和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(试行)>及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0]19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2]65号)、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3]58号)、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及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6]140号)规定进行。
3.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、体检不合格、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,从参加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,递补只进行一次。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。
4.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,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。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渎职失职,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5.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发布通知。
(六)考察程序
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审核人事档案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、无犯罪证明、考察对象居住街道、所在支部和科室出具考察材料,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注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、履职能力、工作作风、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,对其综合素质是否适合应聘作出评估。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,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,递补只进行一次。
(七)公示和聘用
1.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2.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经用人单位审核后分别报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、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,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四、其他
(一)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。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,由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。
(二)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、信息发布等事宜,将在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官网公布。
(三)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
人事科:0472-4113658
纪委办公室:0472-4114081
附件: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院内招聘控制数管理应聘表
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
2025年3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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